注册资本规定是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过程中,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可以独立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公司注册资本的三个原则是资本确定、资本维护和资本不变。
一、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对注册资本的新规定是:
1.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
(一)独立约定注册资本总额。
(2)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即理论上可以“一元办公”。
(3)独立约定公司成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即理论上可以“零首付”。
(4)独立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
2.设立新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无限制、无责任的,这是对政策的误解。
(1)注册资本只是公司成立所需的基本条件之一,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因此不可能不花钱经营公司。公司应该有场地和人员。
(2)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的实施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对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
3.27类公司仍应严格遵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
企服快车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是否缴纳认缴出资,由公司章程约定,属于股东之间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仍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以维护金融稳定,依照法律法规实施注册资本实收制度的企业。
二、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最低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不设最低注册金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三、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一)注册资本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
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认缴制与实缴制不同,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而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好处
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取消首期必需出资20%及剩余注册资本必需在2年内到位的要求、不再要求提供验资报告等将使设立公司更为便捷,成本更为低廉,这也将更好的鼓励个体以及大学生进行创新,不断几次个体经济的发展,也将有助于提高我国整体的创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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