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如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权利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此外,刑法还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识别罪。那么,商标侵权罪的刑事备案标准呢?以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商标侵权刑事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
(2)第六十九条[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同一注册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起诉:
(一)非法经营金额超过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3万元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金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金额在2万元以上;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第七十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诉讼:
(一)销售额在5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超过15万元的;
(三)销售金额不足5万元,但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价值总额在15万元以上。
二、商标被侵权的情形
商标被侵权有以下的4种情形:
(一)给别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了其他的损害行为的;
(二)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把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别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商标侵权判决书会怎么下发
判决书的送达下发有以下几种方法:
1、直接送达
对象:在家的当事人
直接送达是最普遍的方式,一般就是当面送给公民,由其签收了就可以了。
注意:
有些时候法院送达文书时,当事人并不在家里的,也可以直接交给其一起住着的成年家属签收,这种情况下同样具有效力。
但是,在一些离婚诉讼中,只有企服快车当事人在家的,就不能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都有厉害关系。
另外,签收文书的必须是成年人,如果是未成年人的一般是不允许的。
其他情况的签收对象选择:
(1)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2)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3)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
但是调解书的话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
2、留置送达
对象:不肯接收文书的当事人
法院在送达文书时,对方不肯接收的,送达人会采用让见证人见证、拍照记录等方式确定送达。
注意:如果前去送达的时候,遭到对方家属的拒绝的也是一样,可以按照留置送达的方式确定已经送达。
但是,如果是法院调解之后制作的调解书的,原则上就不能适用留置送达。但是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3、委托送达
对象:负责审理该案的法院直接送达文书有困难
如果直接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由于地域问题,直接送达文书至当事人手中确已困难的,就会采用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方式。
受委托的法院送达文书时,会出具相应的委托函。
4、邮寄送达
对象:当事人住所离法院路途较远
采用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会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政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
5、转交送达
对象:军人;被监禁的;被劳动教养的。
(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
6、公告送达
对象:当事人下落不明
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