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想注册一个商标,但注册一个商标会面临很多问题,因为商标有一些证书和一些程序需要注意。当我们成功注册时,我们将有一个成功的注册商标证书。什么是商标注册证书?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编辑介绍。
一、什么是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向商标注册人颁发的法律文件,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使用注册商标时,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件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志。
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在商标右上角或右下角使用注册标志。
第六十四条 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补发《商标注册证》的申请。《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应当在《商标公告》上发表遗失声明。损坏的《商标注册证》应当在提交补发申请时交回商标局。
商标注册人需要商标局出具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商标注册证明或者商标申请人需要商标局出具优先证明文件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相应的申请。符合要求的,商标局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不予处理,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二、商标注册公告后如何异议
(一)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
(二)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三)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三、如何在商标注册程序中正确行使权利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认为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予以驳回。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是一种行政行为,其行为准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查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由于商标审查主观性较强,审查标准的把握是很难统一的。因此,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后不要轻易放弃,而应认真研究驳回的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成立,应及时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