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指的是房屋人将房屋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识表示,并且赠与人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权。那么,房屋赠送协议需要公证吗?房屋赠送协议怎样公正呢?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房屋赠送协议需要公证吗
房屋赠送协议通常不需要公证,因为房产赠与协议在成立时就已经生效,所以公证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值得注意的是,是否进行公证和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有关系的,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能随意撤销了。
二、办理赠与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办理赠与公证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项:
1.赠与的财产是赠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2.赠与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赠与合同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将所赠与的房屋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
5.办完赠与合同公证后,房地产需要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不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能导致赠与无效。
三、送人的房子可以要求返还吗
首先,赠送房产后,如果出现了以下几种法定情形的,可以按法定撤销返还: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比如女婿为拿到岳父家的财产,不惜伤害其小舅子。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未履行,比如养子负担养父母扶养义务,结果受赠了房产后又不履行义务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赠与合同中约定有其他义务的,那么便要在收受赠与时履行相应义务,否则的话赠与人就可以拿回房子。
其次,未出现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1、按规定,房子属于不动产,需要办理产权登记,否则不能明确为其所有。所以,如果双方未履行赠与合同,未办理产权登记,那么赠与未生效。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如果具有该性质,那么将不能要求返还。
3、按规定,赠与合同需要进行公证,所以未进行公证的房子,赠与人即可以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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