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时一定要准备齐全相关的材料,申请专利的流程一般都是提出申请→审核→批准→获得准专利。专利的申请在获得专利之后,他人若是想使用该专利,是需要获得所有者的同意的,并且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侵犯所有者的权益的。
一、办理专利登记手续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
在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二、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申请流程如下:
(一)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请要求的,即行公布。公布期限为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
(三)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对实质审查通过的,发布专利权证明。
三、专利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
专利的办理期限基本以其收费时间为界限。
(一)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三)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四)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五)恢复权利请求费: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
(六)延长期限请求费: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七)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上述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做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八)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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