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国对知识产权(商标、工作、专利等)的保护规定越来越完善,但侵权行为仍经常发生,那么商标侵权产品的识别是什么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商标侵权产品的认定是什么?

(1)恶意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志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恶意伪造、制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商品;

2、其注册商标的标志未经商标所有人认可或者委托制作;

3、恶意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4、超出商标所有人给予的权限,恶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志;

(二)未经注册商标法定所有人认可,擅自在同一产品或者类似产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具体情况包括以下四种:

1、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

2、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用于同一商品。

(三)恶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这种类型属于明知故犯,卖方明明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却知法违法,也构成商标侵权。

(四)其他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商标侵权有什么解决办法

根据商标有关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三、商标侵权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六十九条规定: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第七十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第七十一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别人的商标,不管是外包装、内包装,还是整个销售过程当中的任何渠道都不允许其他企业随便使用的,在内包装上使用他人的商标当然也是明显的侵权行为。可是商标侵权的处罚分成两种截然不同的状况,如果只是行政处罚的话,还有可以改善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