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公司成立之前,公司股东必须认缴公司的股份和出资额。但认缴并不一定意味着实际支付,而是由各股东确认公司注册资本的支付份额。那么,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的缺点是什么呢?接下来,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回答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及其相关问题。
一、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的弊端
(一)认缴注册弊端
1、责任制不完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现在认缴资金,管理不善,拍屁股离开。责任被称为空谈
2、包、骗子公司增加:注册流程简化相对于注册公司的人越多,龙和蛇混合,以前的骗子公司可能会得到假执照欺骗,聪明的人查看信息不会被愚弄。现在骗子也注册了一家真正的公司,对普通人来说,识别骗子的难度也大大增加了。
(二)实收注册的弊端
1、实收制度需要占用企业资金,降低企业资本的经营效率。实际上,由于制度的约束,实际上产生了大量的逃避资金和虚假注册,虽然公司注册金额表面上足够,但公司本身往往没有相应的资产,一旦发生纠纷,债权人由于证据能力的限制而无法保护权利。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不力等因素,此时,注册资本实收制度不仅成为空的,而且实际上成为股东避免责任的手段。因此,该制度的建立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和创业的热情,而且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样,国务院也启动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
二、公司注册资本改革有什么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改革有:
(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二)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
(三)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
注册公司资本的新规定有:
1.注册资本实缴制与注册资本认缴制。
2.二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
三、企业注册资本最低多少钱
新公司法,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的资本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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