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市场是开放的,许多公司不仅在全国各地做生意,而且在海外发展业务,为了更方便业务处理和对接,许多公司也会考虑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需要有一定的条件,那么,跨省分支机构需要什么程序呢?下面将跟随企服快车财税小编详细了解。
一、跨省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办理分公司所需手续:
1、申请人凭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批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作出是否允许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揭开公司面纱的四种主要情形
1、公司资本不足
公司资本不足是指股东投入公司的股权资本明显不足,这在我国法学界存在着两个衡量标准,一是将股东的出资数量与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性质相比较,并将后两者作为衡量股权出资数量是否不足的参照物;另一种是将股东的出资数量与公司筹集的债权资本相比较,并将该债权资本的数量作为衡量股本是否不足的参照系数。
2、人格混同
人格混同是指两个相互独立的法人主体在其相互关系中不分彼此,并给人造成了两家公司为同一公司的印象。
人格混同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别:其一,股东和其法人公司之间产生的人格混同,这里的股东不仅应当包括自然人股东,而且还应当包括法人股东,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人格混同也属此类;其二,同一股东设立的几家不同公司之间发生的人格混同。
3、过度控制
过度控制是指控股股东无视其附属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对其经营和管理进行了严密而广泛的干预,并由此侵犯该附属公司的资产,损害了该公司和其债权人的利益。
4、公司人格形骸化
公司人格形骸化是指无法区分公司和股东之间的主体差异,使得人们可以合理的理解为股东就能代表公司,公司也意味着股东本人,公司已经沦为股东的一种躯壳。
三、开个公司需要多少钱,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新的公司法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同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所以理论上,可以说暂时没有钱,也可以开公司。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一些特殊的公司仍然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2.租房: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6.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8.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9.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
10.申请领购发票最后就开始营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