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集团公司的出现,经常会有听到集团公司一词,那到底什么是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呢?所谓的集团公司即是指为了某种共同目的、以母公司为主体,定制共同的章程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等公司成员共同组织形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下面企服快车财税小编现为您分享一下与之相关的内容。

一、成立集团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登记管辖:武汉市企业集团登记统一由武汉市工商局负责。

三、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四、企业集团与成员名称的相关的要求:

1、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他们的区别就是资金的多少不同、组织结构略有不同,当你的公司达到一定的水平就可注册为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