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众多公司中的一种,但其设立要求相对较高,因此只有满足设立条件才能获得资格。因此,为了让您详细了解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法律问题,以下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或创建会议记录(提交募集设立);
4、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或全体董事签字;
5、发起人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发起人为企业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交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其他发起人应当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发起人首次出资为非货币性财产,并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的证明文件;
8、股权出资的,应当提交《股权认购出资承诺书》;
9、董事、监事、经理的工作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提交成立会议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有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创建会议记录)可合并第三项;董事签署董事会决议。
10、法定代表人的工作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董事会决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1、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财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人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于城市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于非城市房屋的,应当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证明。出租人为酒店、酒店的,应当提交酒店、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用房地产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军用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房屋改为经营性房屋的,属于城市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当地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出具的《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和业主同意将房屋改为经营性房屋的证明文件;属于非城市房屋的,应当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14、在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内,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在登记前报批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15、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两种方式
1、发起设立:即公司成立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可,不再向公众公开募集。在这种形式下,所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是公司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2、募集设立:即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不认可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公众募集
三、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金额
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取消了首期必须出资20%和剩余注册资本必须在2年内到位的要求,不再要求提供验资报告,这将使设立公司更加方便和低成本,这也将更好地鼓励我市公民自主创业,刺激个人经济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需要高于最低限额的,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例如,《保险法》规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保险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综合注册资本为5亿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是公司的实际资本,即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它包括公司发起人支付的股本和公开募集的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