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确定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确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这样,在法院判决商标侵权时就可以更加清楚了。那么如何处理商标侵权罚款呢?阅读以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将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处理商标侵权罚款?

如果涉嫌商标侵权人遇到商标的工商行政处罚,有合理的抗辩理由,可以免除处罚。商标侵权的辩护原因包括商标合理使用、在先使用权、商标权用尽和非商业使用。合理使用商标是指商标所有人以外的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善意使用商标所有人的商标,而不构成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例如,如果涉嫌商标侵权人使用联想的词汇而不是联想的商标,则不属于商标侵权。

第一使用权辩护是指他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经商标批准注册后,第一使用者有权继续在原范围内使用其商标。商标权耗尽是指商标权或者其授权人首次投放市场后,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任何人使用或者销售商品。非商业使用是指他人主观上没有使用商标的意图,客观上不会造成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混淆,只是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某种情况,不得不提到商标,如在字典中使用商标。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最高法审理商标侵权案件的规定

最高法审理商标侵权案件的规定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