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程序包括双方达成协议后,需要获得半数股东的同意和相关证书,然后在签订协议后,可以将相关材料带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一般不能收回。

一、股权转让如何办理手续流程

股权转让手续流程如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一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 股权转让需要什么资料

1、《公司转让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三、股权转让之后如何改公司章程

股权转让之后改公司章程的流程如下: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转让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