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小伙伴咨询“增值税免税项目的税率是怎样的”的问题,今天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税率是怎样的”的内容,会计方面只要认真学习,都是可以学会的,没有那么难,一起来学习下吧。增值税免税项目的税率
“增值税零税率”代表有纳税义务,只不过由于税率是“零”,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是零。
“免征增值税”是指免除了纳税义务。
虽然两种方法看似都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扶持或照顾的特殊规定。但是,由于增值税有一个链条的原则,免税对于一般纳税人因为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该转出。免税开票时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购买方来说不能取得专票从而不能抵扣,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
而零税率,增值税链条并没有断,所以是不必要进行进项转出,为了生产零税率而购入的产品或服务等的进项是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零税率不仅是本交易环节(或流通环节)的增值额部分不用缴纳增值税,而且,以前各交易环节(或流通环节)的累积增值额也不用缴纳增值税,具体通过允许免抵或免抵退进项税额来实现。零税率比免税还优惠。
零税率是增值税税率的一种,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零税率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税额允许抵扣。
依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七条,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企业使用升级后的增值税系统开具普通发票代替原来的出口发票(普通发票五联),外贸企业选择“使用升级后的增值税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或者“开具企业自制凭证”两种方式。
免征增值税项目是指根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给予某些项目取得收入免予缴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五十三条,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免税项目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带“增值税免税项目的税率是怎样的”,相信通过本期内容大家能够学习到更多财务知识,完善自己的财务工作,如果你想学习更多关于做账实操的相关知识,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老师,注册成为企服快车的会员,我们还有会计资料包免费送。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