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因此,企业应就不同优惠所得单独进行计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从事养殖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如下:
(1) 增值税养殖本身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包括牧草、牛、羊等)不属于增值税增税范围.
(2)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包括肉牛养殖)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发[2001]12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暂免企业所得税:
①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
②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生产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③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
上文讲诉了既从事种植业又从事养殖业该如何纳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就不同优惠所得单独进行计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相信就上述内容大家也都有所了解了,我们一定要谨慎处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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