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收到政府奖励款项时,需要先行判断奖励款项的对象以及所属的会计期间,根据判断结果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假设政府奖励属于同一会计期间,如果奖励款项的对象是企业本身,那么奖励款项直接计入到企业的损益科目中.如果奖励款项是针对企业员工,由企业负责转发,那么需要使用中转科目进行核算.
因此,根据政府奖励对象的不同,需要做以下账务处理:
A、收到政府补贴: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
其他应付款-政府给予员工补贴
B、转发政府补贴给员工:
借:其他应付款-政府给予员工补贴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收到政府奖励时,也要判断奖励款项所属的会计期间,即奖励是针对本期发放或是针对以后年度发放.归属于本期的奖励款,直接计入本期损益,归属于以后年度的奖励款,需要先将款项计入到"递延收益"科目,再根据其所属的会计期间转入损益科目.
因此,根据政府奖励归属的会计期间的不同,需要做以下账务处理:
A、收到政府奖励: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递延收入-归属于以后年度的政府奖励
B、在下一年度,确认政府奖励:
借:递延收入-归属于以后年度的政府奖励
贷:营业外收入
收到了政府扶持奖励资金要交税吗?交什么税?
(1)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不征税收入"栏填列冲减,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企业从政府取得的各类奖金、扶持资金,除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外,应并入取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填列冲减.
通过上述内容介绍,相信大家已经对"政府产业扶持的奖励如何做账?"这一个问题有所了解了,政府针对企业发放的奖励,依据奖励所属期间,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会计师对应主要关注其真实性和合规性.同时应做好正确的会计处理,所以当我们会计人员一定要对政策非常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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