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如果企业根据以往的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回可能性并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的,通常应以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如果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通常应在售出的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相关税法规定,无论附有销售退回条件售出的商品是否退回,均在商品发出时全额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由于会计和税法上在确认收入时点上遵从不同的规定,由此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进行处理.
案例一: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当年退货以及跨年退回的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当年退货以及跨年退回的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如果企业实际退回的商品数量与企业根据经验估计的退货率有误差,凡是本月发生已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无论是属于本年度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产品,均应调整本月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借记或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会计分录
1、发出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发生销售退回时
(1)比预计退的少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销项税额)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收退货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银行存款
(2)与预计退货相等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销项税额)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贷:应收退货成本
银行存款
(3)比预计退的多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销项税额)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收退货成本
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成本
关于附有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如何记账,计入到主营业务收入中,具体的会计处理和操作步骤上文已经为你一一例举了,我们在做账的时候最好仔细一点,小编提醒大家最好是理解记忆,这样才会记得更牢,如果您想知道更详细的会计内容,敬请关注本网站的资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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