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这本书的人或许在这个窃书算不算偷的论点上自己早已有了一个标准,但是个人标准无法决定大众意识。

在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律法《法经》的出现为人们树立了一个“法律”观念,同时也为后来的人们提供了一个参考蓝本。而在书籍保护中,古代第一部律法的出现就为其提供了参考借鉴作用。

,互相之间的征伐也不断加剧。而在军事战争之外各个诸侯国也在不同的领域进行着较量与改革发展,希望自己国家在未来的发展与改革中变的比其他诸侯国强大,进而统一中原。

,而他们也在不断游说诸侯国的国君采用自己的治国理论,在此也就直接导致中国第一部律法的出现。

六篇,每一篇章皆规定了对个人利益及所有权的保护。

,主要是治盗贼。

法中是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规定,而法是防止叛逆、杀伤,保护个人人身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法规。是关于审判与断狱的法律法规,是针对犯罪有严重罪行的人进行追捕的法律法规,是对进行狡诈,赌博,贪污,淫乱等行为处罚的法律法规,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刑事事件法律原则的规定

。深远的讲,《法经》的出现奠定了当时诸侯国法律改革,从而直接过度到了封建时期。更是为后来的各朝提供了一个参考蓝本,虽然如今已经失传,但却不能否认《法经》出现的意义及存在。

,,并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可以说是被当做第一本参考文献。比如秦朝变法的商鞅在创造《秦律》前变以《法经》为参考蓝本。

也是表明宋朝是文化高度发展的朝代,而政府的一些政策及对教育的重视与文学、印刷上的改革,都直接导致出版业也在蓬勃发展,出现了京、浙、蜀、闽四大中心。

受到影响的便有苏轼、朱熹。为此宋朝专门出示了“檄文”,其中说到

中的片段,在这里面我们应分为是,在这两种里面我们定义出那个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偷书。

因此我们不能直接将其定为“偷”,虽然也属于偷但是本质上却不能相提并论。而另一种是侵犯了书籍版权的盗窃,这才是真正意思上的“偷”,把别人创造的东西改为自己的属下的物品。

在不征得作者同意后盗印出售。但这种盗印却并没有侵犯版权,只是印刷出售,其名还保存作者名字及原稿。而第二种是在其多数体现在著名的名人大家的作品上,而当今的传世书籍也多大都是翻刻本。

,并再谈到这个问题时他在《皇类稿序》中说到”,由此可见当时社会状况下人们对盗版行为是“厌恶”的态度。

。但是要杜绝盗版的发生却并不是在作者本人与出版社的共同努力下,而是在于官府的行动与支持。为此不难看出在当时

,所以能想到我们古代并不存在这类维权意识,仅有的也只是个人所体现的。

可其历史却不足百年。但却是第一部关于著作权的法律,与。而在西方历史上关于版权的法律维护出现在1710年《安娜法》,所以不难看出在版权的法律维护上我们中国人确实发展缓慢。

,因此导致在维护百姓权益时国家官府并不上心。只要其他的权益我干嘛要用呢?若是真的是这样的想法,那也可以看出我国古代关于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为什么发展这么慢了。

虽然宋朝时文化的高度发展滋生了盗版行业的出现,但确在某种程度上也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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