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芈月传》的出品方虽然注册了“芈月传”商标,却被一个手握“芈月”商标的河南小伙抢尽风头;江苏卫视同样也成功注册了“非诚勿扰”商标,却一不留神构成侵权,被人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被迫改名。
明明已经在商标局注册过了商标,为什么还会发生这种事?就是因为商标注册后疏于保护和管理。
据逸智知识产权专业人士介绍,商标注册成功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恰恰相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标的运营和管理过程十分漫长且危机四伏,稍有不慎便会面临“侵权”或“被侵权”的威胁。
企业在商标注册成功后也不可松懈,应及时制定系统的商标运营策略,建立专门的商标运营团队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做好商标侵权的危机管理工作,防微杜渐。
危机管理:中小微企业如何布局商标保护?中小微企业实力有限,不可能像某些上市公司那样进行全类商标注册。
为了避免侵权发生,在根据自身的实力进行适当的“防御注册”的同时,要着重对商标公告进行监控,适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预防性地消除可能有威胁的商标注册,同时对竞争对手、市场上出现的潜在侵犯行为进行跟踪监视,一旦发现苗头,就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前期未能做好商标保护,导致后续发生侵权行为,则可采取“无效宣告”或“商标转让”的方式进行弥补。
如“非诚勿扰”案,江苏卫视没有在节目开播前前瞻性地清除其他商标大类中具有潜在威胁的“非诚勿扰”商标,事后只能和原告协商商标转让,否则便只有改名一条路可走。
互联网创业者商标保护具有“跨界”特性依然以“非诚勿扰”案为例。
原告使用的“非诚勿扰”商标大类为第45类,核定使用商品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相亲类服务;江苏卫视使用的“非诚勿扰”商标属于第41类,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电视文娱节目、娱乐”等。
原本不相干的两个大类,因为《非诚勿扰》“交友服务”+“电视文娱节目”的特殊服务形式“跨界”联合了起来,是导致这起商标纠纷的根本原因。
处在互联网大潮的风口上,跨界是“互联网+”的基本特征,很多垂直类APP、O2O以及互联网金融等创业模式,都跨越了互联网和具体的传统行业,互联网行业的“跨界”特殊性使得商标保护更加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大大加剧了中小微企业和普通创业者商标保护的难度。
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选择是委托逸智知识产权专业代理机构全权负责商标的运营和危机管理,节省人力和财力成本。
据了解,逸智知识产权是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除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三大核心业务外,还提供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运营、风险监控、法律服务等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内容,帮助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做到正确注册商标,积极运用商标和主动保护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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