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增值税诞生起,用发票来管控税收(以票控税)是税务局的主要手段,没有之一!最近几年虽然对内对外都不这样提了,但其仍然是主要手段,并且是在可预见的未来都不可能改变的。
1.先说增值税的算法。
简单来说,增值税是用增值额乘以税率,增值额是指你销货的收入减去进货的成本。
假如你是卖手机的,进价100,卖120,不考虑其他因素,增值税就是(120-100)×17%=3.4。
如果都用每个商品的进销差额来计算的话就太麻烦了,然后用咱们小学学过的数学来分解一下,(120-100)×17%=120×17%-100×17%,120×17%叫做销项税,100×17%叫做进项税。
也就是增值税最后就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
因此,如果想少交税,要么就是减少销项税,要么就是增加进项税,那究竟容易不容易做到呢?
2.发票的作用。
按照规定,每一笔进项税都需要有收到的进项发票来证明,你想有进项税,就会要求供应商给你开发票,否则你没法有,你的上游企业如果必须给你开发票,他也必须要求他的上游企业给他开发票,否则他没法证明进项,就会交很多税。
从商业链条来说,最终的环节是消费者,而消费者买东西,因为有保修包换质量问题等各方面的原因,基本是需要发票的,当消费者都需要发票,卖手机的就需要开发票,同时向他的上游要发票,再到手机生产企业,再到零部件生产企业,再到原材料供应企业,再到资源开采企业,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
链条中的每一家企业都得给别人开发票,都得积极给上游企业要发票。
3.假发票和虚开发票的问题。
既然发票必须得开,想少交税只能从发票上下功夫。
每一张发票都是税务局指定单位印刷,每一张发票从出库,到税务局发给企业,再到企业开票给下一家企业。
税务局系统都是可以查到的。
而收到发票想作为进项税还有一个步骤,就是要把这张票在税务局的系统内认证通过,也就是这张票的信息包括发票号码、开票单位税号、开票金额等,必须和开票单位报给税务局系统的完全一样,才算认证通过,否则是没法抵减进项税,你如果开的发票,下游企业认证不通过,就不能抵扣税款,他不找你才怪。
因此所谓假发票可以说是基本不存在的。
主要是虚开发票,虚开是指发票都是真的,但没有这种业务,实际没有买卖,但直接开具了发票。
虚开发票是税务局多年以来最头疼的一件事,花费精力最多。
税务局查少交税往往也都是围绕虚开发票来的。
虚开发票也是一个链条,优点很多,只要不断,税务局也很难发现。
但最大的问题是虚开发票的链条绝大部分都会断裂,断裂的原因以后再说,总之,一旦断裂,税务局都会一直沿着每张发票的去向在全国范围内一直追查到底,会把所有涉及的企业都检查到,收到的虚开发票而抵扣的进项税再补交回来,甚至会有一些罚款,这个罚款还不是三五百块钱的行为罚款,而是税款的0.5倍到5倍,可能数字就非常大。
4.新系统的应用。
前面说了税务局和不法企业主要围绕虚开发票斗智斗勇,税务局一直很被动,直到2015年,税务局一个新系统的产生,这可以算一个大杀器,让虚开发票难度大大增加。
简单来说,以前税务局系统只可以比对发票上的票号、单位、金额等信息,但不能比对商品内容。
这是之前的只有漏洞,你一个卖手机的,可以找卖木材的给你来点进项发票,他卖木材的可以找卖钢铁的来点进项发票,很多案件都是进的煤炭卖的黄金,进的木材卖的石油,这是一个巨大的漏洞,之前很多年企业也都是这么干的,税务局很被动,疲于应付。
新系统应用后,终于可以比对商品内容,这种买卖的东西八不沾边的直接就进入税务局高风险名单了,很容易就发现了。
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虽然税务局外部大多数人不知道。
小结:税务局主要用发票来发现企业少交税,而且越来越先进,想在这上面动手脚的,我劝你长点心。
虚开发票相当于明目张胆抢国家的钱,而且是手段低级极其容易被发现,达到一定标准可是列入刑法的,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无期徒刑!!!(别觉得情节严重离你很遥远,虚开50万元人民币就够,你没看错,就是这么少!)虚开发票这事非常非常严重,各位一定牢记。
补充一句话:纳税筹划的方法有很多种,你可以选择企服快车财税找专业人士帮忙,但是别选虚开发票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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