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红包是否应该缴纳个税?曾经存在争议。201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明确了3点:
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全额适用20%税率。
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红包不征税;
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这个规定,春晚上大家抢到的红包,都要交税,支付宝五福红包也要交税。也就是说,大家抢到的红包,都是税后红包。马化腾2015年在公开场合谈到网络红包时透露,当年腾讯联合央视春晚派发现金红包,5亿现企服快车只有4亿用于发放,还有1亿交了税。
而大家在电商平台购物时抢到的抵用券等非现金红包,以及在微信群里抢到的现金红包,则都不用交税。
当然,并不是所有企业派发的现金红包都要交税。国税总局另文规定,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就是说不到1元的税可以免征,对应现金红包金额不到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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