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公司章程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公司章程的制定对一个公司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了公司注册设立后的实际运营,因此制定章程绝对不能有一丝马虎,必须考虑到方方面面的问题。
那么,在制定公司章程的过程中,我们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再这里列举了11个拟定公司章程时应该注意得问题,帮助大家一起学习。
1.先明确公司的具体形态,明确自己所要开办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因为这两类公司在公司章程的制定上有很大差别,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在《公司法》第八十一条中有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则在《公司法》第二十五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创办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公司的形态。
2.必须充分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不可照搬照抄。
法律的一些硬性规定只是为公司章程提供了最基本的制定框架和制定要求,可是实际上不同公司之间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
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必须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章程的具体内容,因为照抄照搬很容易导致章程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不符,给实际执行带来很大困难。
3.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是制定公司章程的蓝本。
公司章程必须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保证其合法性,因此它可以为公司章程的制定提供一个标准。
4.法律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必须予以载明。
法律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都是公司设立和运营必不可少的,任何一个事项的遗漏,都会造成公司章程的无效,让公司没有办法获得设立登记。
5.有些内容可以在章程中另外做出规定。
简单点说,就是《公司法》对相关问题做出了统一规定,但是又允许公司章程在不违反《公司法》的前提下自行做出规定,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6.对一些特别事项要在公司章程中做出明确规定。
比如说公司成立后在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或是投资时,是由股东会做决定还是由董事会做决定,这一点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做出明确规定,以免以后因责任不明而导致纠纷。
总之,一切容易引起纠纷的特别事项都要做出明确规定,这样才能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
7.必须由专业人员起草。
公司章程的内容比较繁杂,因此不管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应该委托专业人士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起草公司章程,这样公司的运营才能更加稳妥。
从目前情况来看,公司应该专门委托那些经常做公司业务的律师来起草,因为他们对公司章程的内容比较熟悉,起草起来不至于有遗漏,更不至于和法律相冲突,让公司章程更能符合登记注册的要求,也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如果公司将来准备上市,那么最好委托专门做上市公司业务的律师来起草。
8.公司董事、监事的职责要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的董事和监事是股东的代言人,通过一系列权利与义务的分配,让董事与监事能够在公司实际的经营管理活动中紧密合作,共同发挥应有的作用。
因此,公司章程中应该对董事、监事的权利和义务做出详细的规定,比如说建立预算资金的审批手续和公司重大事项参与审核制度,制定公司的财务账目、公司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监督和规范公司经理人的公司行为等。
如果遇到公司职能部门对董事、监事行使权利进行阻拦,就可以依据公司章程撤销相关责任人的职务,当然,公司的董事、监事也必须遵守相关的保密制度,积极地维护公司的权益。
9.股东的红利一定要写清楚。
获得丰厚的利润回报是投资人或出资人(股东)投资企业的根本目的,而股东所获得的红利就是这种投资回报的具体体现。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企业错误地认为给予股东(他们也是公司员工)的丰厚奖金也是一种投资回报。
其实,奖金只是企业给予员工的劳动报酬,并不是资本投资的回报。
因此,公司应该在公司章程中对红利的相关内容做出具体的规定,比如说在公司创建初期设定几年的发展期,规定这几年暂不分红,让企业进行原始的资本和技术积累,为日后的高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但是,企业进入分红期后就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红,如果企业违反规定,那么股东就有权对企业管理者采取制约措施,比如说暂停其权力、封账等。
企业必须将每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告知投资人,投资人应充分享有知情权,这对投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是保障投资人自身利益和股东行使权利的重要依据。
10.规范公司经理人的行为。
公司章程必须制定经理人的管理规则,主要是设定经理人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具体的审批金额、权限,严格按照公司的预算制度执行。
如果经理人违反了相关规定,应该有相应的经济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证据确凿而且还让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此可以规定一个具体的金额),那么股东会(股东大会)可以在一部分投票表决权同意的情况下罢免公司经理的职务。
除此之外,还应该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尽可能地防范风险,用法治取代人治,用集体的强大力量去管理企业,保障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11.应尽量完善和细化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职能。
必须注意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是公平合理的。
应该坚持股东集体参与公司决策,坚决反对个别股东在股东会之外向股东会、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发号施令。
建立健全股东大会制度,用明确可行的制度去保障股东集体参与公司的决策。
建立健全公司预算制度,严格按公司的预算制度执行并上报股东会审核、批准,对企业经营过程加强财务监督,让公司内部的经营计划能够通过预算得以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预算制度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那些涉及公司重大利益或重大金额的事项必须由股东大会批准,为体现共赢的原则和防止一些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对某些损害公司利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和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相应的投票表决时,表决权比例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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