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进行了第二季度税收政策解读。内容丰硕、涵盖全面,精-准地回答了当前纳税人政策执行中碰到的各类热门难点题目。为了更好地棒助小伙伴们了解相关内容,好运小编对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10个实务题目进行了总结梳理,但愿能帮到您~
1、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要符合哪些前提?
答:只有两个前提同时知足,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前提一,只有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划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两个条款联系起来理解,也意味着按照产业50万、商业80万的尺度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强制登记和自愿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此次答应转登记的,不包括按照500万元的尺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企业。
前提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元。
同时,只有2018年5月1日以前已经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5月1日以后新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并不符合前提一的划定,不属于可转登记的范围。
2、办理转登记手续的时间有哪些划定?
答:此项政策的执行时间是2018年5月1日,休止时间是2018年12月31日,即:
符合前提的一般纳税人假如需要转登记为小规模,在2018年5月1日到12月31日,这8个月的期间里,都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登记手续。换言之,5月1日前和12月31日后,不可以办理转登记手续。3、转登记后从什么时候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答: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划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4、转登记日的“下期”“当期”,是以申报期仍是所属期为准?
答:所谓“下期”、“当期”,指的都是税款所属期。
5、转登记后,申报方式有哪几种变化?如何掌握按时申报?
答:情况一:原按月纳税,转登记后继承按月纳税。转登记日确当月,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划定纳税,从次月起改为简易计税。
情况二:原按月纳税,转登记后改为按季纳税。转登记日确当月,仍应该按照一般纳税人的划定纳税,从转登日的次月起,改为简易计税,按季缴纳。好比,转登记日的所属月份为7月份,纳税人在7月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划定纳税,从8月起,改为简易计税,按季缴纳,8-9月份实现的税款,在10月申报期申报缴纳。
情况三:原按季纳税,转登记后继承按季纳税。这与情况一一样,转登记日确当季,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划定纳税,从下一个季度起改为简易计税。
情况四:原按季纳税,转登记后改为按月纳税。这种情况我们判定基本不会泛起。假如有,在转登记日确当季,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划定纳税,从下一个季度的首月起改为按月简易计税。
6、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答: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跟着转登记纳税人对转登记前的业务进行调整,未抵扣的进项税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数据,纳税人应正确核算,税务机关也应做好辅导,重点关注,共同防范涉税风险。
7、转登记纳税人尚未抵扣的及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主要是出于哪些方面来考虑的?
答:大家可能以为,未抵扣的进项税应该做进项税转出处理,直接调增企业的本钱用度。这样做固然简朴,但是存在较多的题目。一是,未抵扣的进项税是企业的权益,转入本钱用度也意味着不能再进行抵扣,对企业不利。
二是,转登记纳税人在今后可能对转登记前的业务进行调整,包括退货、折扣等,也包括稽察查察补税、自查补税等,都需要将未抵扣的进项税纳入计算,以更大程度地维护纳税人的权益。
三是,一些出口企业还需要将未抵扣的进项税申请退税。因此,继承核算未抵扣的进项税是有必要的。
8、纳税人转登记后,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的销售折让、退回如何计算,如何申报?
答:纳税人转登记之后,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销售或者购进业务,有可能由于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需要进行调整。18号公告划定,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业务,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后面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纳税人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对一般纳税人期间后面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后,和原来的申报结果比拟,可能会产生少缴税款,也可能会产生多缴税款,都不需要重新填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而是并入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处理,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填列。
9、转登记纳税人如何准确开具发票?
答:首先,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其次,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经领用税控装置并进行了票种核定的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继承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不受税务总局目前已经推行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的限制。
再次,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的,一律按照原来合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
10、转登记纳税人是否永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在施细则的相关划定,转登记纳税人今后假如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划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尺度,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划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也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备注:文中“18号公告”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同一小规模纳税人尺度等若干增值税题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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