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时间的准备、申请、审批过程,企业终于成功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那么你就可以放心了吗?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注意事项一:税收资格认定
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以凭“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当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的年度内,按照15% 的税率预缴。因此,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该尽快备案,以免错失获得税收优惠的资格。
注意事项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填写年度报告的企业应当在其资格有效期内,提交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报告。对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如果企业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并累计两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机构应当撤销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公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
注意事项三:高新技术企业更名
如果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有效期内发生了名称变更的,应尽快到相关部门递交相关资料并在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上更名,相关部门核实审查后会发放新的证书,其编号不变。
注意事项四:报告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或者与确定条件有关的分立、兼并、重组、经营变更等重大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将《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提交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并报送至认定机构,由认证机构负责核实企业是否仍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
注意事项五:加强企业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为三年,其资格起止时间为颁发证书之日起。三年后,企业需要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因此,企业应不断加强研发管理,注重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主营业务、研发活动、知识产权、成果等方面的变革,以及其他方面与高企相关的要求,为三年认可奠定基础。
注意事项六:其他导致失去高企行为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则 第十五条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有偷、骗税等行为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四)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处罚的。
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的,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通知税务机关收回自上述行为发生之年起对高新技术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待遇。无论因为何种原因致使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被取消资格的,该企业当年都不能够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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