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那么公司注册经营范围有哪些特殊规定呢,下面企服快车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吧。
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
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
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二、经营范围标注括号内文字的含义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对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进行统一标注,申报一般经营项目规范目前统一标记“一般项目”,在相关条目后统一标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申报许可经营项目前统一标记“许可项目”,在相关条目后统一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从事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凭营业执照就可以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许可项目的,涉及前置许可、后置许可及备案管理等情况。
涉及前置许可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前置审批或许可文件后,办理登记;涉及后置审批或备案管理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办理相应的后置审批或备案;无论前置审批或后置审批,申请人都应当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且具体的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变更时间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其中,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四、其他注意事项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或者其批准文件、证件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后置许可经营项目,其批准文件、证件记载的经营项目用语与原登记表述不一致或者发生变更的,可以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分支机构经营所隶属企业经营范围中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报经审批机关批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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