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很多朋友们来咨询小编关于税务的问题,下面小编总结了5个使用的涉税问题来进行解答,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问题一
同一老板名下的两个公司之间可以互相开票吗?
答:
若是2个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实际业务,则不得互相开票。
只要是真实业务、正常交易、价格公允,则是允许的。
当然个人建议你尽量避开关联交易,毕竟关联交易带有一定的税务风险。
问题二
公司经常向自然人股东无偿借款,没有利息,有税务风险吗?
答:
有一定的税务风险。
由于公司跟股东之间属于关联方,股东无偿借款给企业使用,若是没有正当理由,则存在被税局纳税调整的个税风险。
问题三
公司是股东的,股东个人在公司报销个人性费用是否允许?难道存在风险吗?
答:
当然存在税务风险。公司是股东的,股东个人在公司报销个人性费用,相当于股东拿走了分红,存在视同分红扣缴20%个人所得税的税务风险。公司是股东的,股东个人在公司报销个人性费用,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存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税务风险。
问题四
公司支付采购款和日常费用,是不是必须公对公付款了?税务局有明文规定吗?
答:
目前从税务方面,虽然没有要求必须公对公付款,但是一旦遇到发票协查等,比如取得的发票存在异常,需要证明你的业务是否真实的时候,缺乏有力的资金流支持,难以说服税务局人员。
因此,从合规的角度建议尽量公对公付款,这样证据链中最为关键的三流一致的资金流就有了(痕迹)。
问题五
白条是否允许入账?经常提到白条不得入账,对吗?
答:
经常提到白条不得入账,这个说法不完全正确,税务上不得税前扣除,但是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只要是真实发生的费用,就可以入账。
白条入账的2大好处1个涉税风险:
好处一:
遵循实际发生的原则,只要实际发生了,无论有没有取得发票,都是应该入账的,反映的账目更真实。好处二:
另外白条入账也解决了拿钱的问题。风险就是属于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了,还有什么不懂的企业问题,可以随时来找企服快车~
以上关于”五个实用涉税问题,建议收藏!”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在看过以上内容之后对此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可以参考上述办法进行操作,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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