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中秋,很多公司已经开始着手各种福利了,月饼更是c位担当。而作为公司来说,将月饼作为礼物送给客户和发给自己员工在税务、账面上该怎么处理呢?
免费增送给客户需要交税吗?
一般来说,企业取得月饼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外购和自产;用途也主要有两种:
作为员工福利发放给员工和赠送给客户。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货物。
也就是说,企业无论是自产还是购买的月饼,发给员工、送给客户,都需要按照视同销售处理。
这其中:
1.增值税
购进后用于送礼的,应该视同销售计提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业务招待费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不能全额税前扣除。
3.个人所得税
用于送礼的,涉及到个人所得税,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外购商品的实际购进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如果是消费券呢?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除了赠送实体礼物外,很多公司也会选择赠送给客户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这种情况交税吗?
举例:公司给每个客户准备了1万元的螃蟹券,是否征收个税?
如果客户领取的是1万元的螃蟹实物,属于无偿赠送,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但如果是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则不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购物卡呢?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如果企业赠送的是家乐福卡、美容卡、健身卡、商通卡怎么处理?这就需要先判断购物卡的性质:
售卡方销售用途卡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同时,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售卡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
根据53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多用途卡的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机构从特约商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
发放给员工账务怎么处理?
之前我们说过,企业无论是自产还是购买的月饼,发给员工、送给客户,都需要按照视同销售处理。
一、外购月饼发放给员工,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外购月饼发放给员工,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因此,企业购买月饼,作为福利发给员工,属于集体福利性质,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建议企业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外购月饼发放给员工的账务处理
举例:
2022年9月1日,A公司订制了1000箱月饼,作为中秋福利发放职工,取得厂家开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共60000元,该怎么做账?
采购月饼发放福利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60000 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600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60000元
贷:银行存款 60000元
在次月初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这笔月饼福利金额将会与员工的日常月工资合并作为收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假设根据9月工资表上的工资薪金和非货币性福利金额,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出来的所有员工9月份的个税总计金额为15000元,则10月初个税划款时,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5000元
贷:银行存款 15000元
中秋送礼8大涉税问题
1、中秋节马上到了,我们公司给每个客户准备了一份中秋礼品,请问是否需要征收个税?
答:中秋给客户赠送礼品,属于无偿赠送,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假设中秋节给每个客户价值1万元的礼品,如何计算代扣的个税?是否允许减除扣除项目?
答:偶然所得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是不得扣除任何费用。买价1万元的礼品20%的个税就是2000元。
3、假设中秋节给每个客户赠送的礼品是企业自己生产的,请问是按照成本价还是市场售价来计算代扣的个税?
答:按市场售价。
4、中秋给客户赠送礼品需要扣缴个税,有相关文件作为政策依据吗?
答: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5、刚刚政策中提到: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是什么意思?
答:比如7折优惠券,属于政策规定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不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无偿赠送礼品需要缴纳个税,谁是个税的纳税人、谁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
答:收到礼品的客户是个税的纳税人、赠送礼品的企业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
7、给客户扣缴个税的时候,是否需要客户提供身份证号码?
答:若是已在税务机关开通汇总申报,则汇总申报无需客户提供身份证号码,若是选择明细申报,则需要客户提供身份证号码。
8、若是没有履行扣缴义务,税务局会对企业罚款吗?
答:在扣缴义务人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税务机关是纳税人进行追缴,并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公司不是小作坊,财务相关工作最好交给专业的人员或者可以找专业的财税服务公司。
来源:企服快车 郝老师说会计、会计圈那点事儿、橙财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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