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公司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个人合伙人从基金应分得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都按照20%缴纳个税吗?

是的。

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二、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合伙企业是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则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的规定,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也可选择单一核算方式。

但其个人合伙人从创投企业取得的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仍应按照国税函〔2001〕84号文件规定,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2022

2022年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有:

1、月销售额在15万以内,季度额度在45万以内,免征个体户增值税

2、个体户使用小规模纳税人的,对于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征收率的,可以继续享受按照1%减征增值税,也可以通过适用预缴增值税,按照1%减预征收预缴的形式;

3、应税所得税没有超过100万的,可以享受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对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这些政策适合所有个体工商户都可以享受的征收形式;

4、特殊行业的个体户可以享受到免征个人所得税,比如:饲养业、养殖业和种植业的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纳税人同时经营这几种业务,需要将收入单独核算,当然此部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能进行单独的核算,就会按照全部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重点人群三年内可以按照一定金额减征一定的税收,对于想一些持有《就失业登记证》或者《就业创业证》的人群,自主创业退役兵等从事个体工商户,在办理个体工商户的当月,三年内每年按照一定的金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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