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年收入达到个税的起征点,那么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些公司实行“年底双薪”(十三薪)的,那么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缴纳呢?
年底双薪是否要全额纳税?
年底双薪是指企业按照劳动合同和薪酬制度向员工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十三薪)。年底双薪是否要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一条规定: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从性质上看,企业发放的除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外,其他形式的报酬都属于奖金性质。因此,“年底双薪”也应该属于一种奖金形式,可以划归为全年一次性奖金。
年底双薪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在实务中,计算“年底双薪”需要区别以下两种情形:
1.只有年底双薪,没有年终奖等一次性奖金
年底双薪可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个税,也可以根据筹划,不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并入综合所得,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酬,将“年底双薪”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既有年底双薪又有年终奖等一次性奖金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因此两者选其一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个税,另一个则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酬所得计税。当然也可以根据筹划,将年底双薪与年终奖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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