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12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国入世六年来,根据中国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部署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要求,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依法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加大对涉外商标的保护和对外关注的商品批发零售市场的整治力度,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好转。
据介绍,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工商机关对一批国外高知名度商标通过在市场上发布《通告》的方式,对法国、荷兰、瑞士、卢森堡、英国、德国等多个国家多家企业的40多件高知名度商标进行强力保护,禁止所有服装和小商品市场销售未经权利人授权经销带有上述商标的商品,有效制止了服装和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侵犯国外高知名度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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