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企服快车财税收到了粉丝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公司3月未发工资,但领导要求4月先报个税,5月再补发工资,这样是可行的吗?接下来企服快车财税就跟大家进行详解。
1、在发放工资、申报个税这个过程中,会计需要区分到几个基础概念。
工资所属期:属于公司内部管理常用的一个概念,即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计算出来的应发工资的所属月份。
工资发放期:即实际发放工资的日期。
税款所属期:和工资发放期相同。个人取得收入时,发生了纳税义务,应当缴纳个税。所以,税款所属期与工资发放期是保持一致的。
税款申报期:按照规定,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纳。因此,可以理解为税款申报期就是税款所属期的下一个月。
了解了这几个概念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文章最初的那个问题。
按照这位会计朋友所说,由于3月没有实际发放3月的工资,因此,4月是不能申报3月的工资个税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5月补发3月的工资之后,在6月申报期内申报个税。
2、在工作中,大家还遇到过不少类似的情况,接下来,企服快车财税就来一一解答大家的疑惑。
1. 公司去年拖欠员工10月-12月的工资,因为没发工资,所以之前没有缴纳个税。今年4月准备补发这3个月的工资,应该怎么缴纳个税?
补发工资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补发当年的,可以直接在实际发放工资后的次月的申报期内申报。
另一种是补发以前年度的工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会涉及到员工的全年应纳税额调整的问题。因此,一般建议也在工资实际发放后的次月进行申报,或者咨询一下当地的税务机关,看看如何处理更好。
2.前面说的是补发工资后的个税申报,那么未发工资的月份,应该怎么办呢?没发工资的月份,是不是就不用申报个税了?
不是的,即使当月没有发工资,次月也应该做零申报,不能因为没有实际发放就不申报,而是应该按照实际发放工资为0来申报。
大致操作:在申报系统内,选择所属期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直接生成零工资记录就可以申报啦。
3.企业因经营原因,3月暂时不发工资,但正常申报缴纳社保,先将社保费用扣除,下个月再补发剩余工资。这种情况下,员工当月没有收到工资,个税是否可以零申报?
我们都知道,社保分为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当企业正常缴纳社保时,虽然员工当月没有收到工资,但实际上,他是有工资的,只是用来缴纳社保了。因此,他的当月工资不为零,不能零申报。
假设:企业3月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1500元,企业承担1000元,个人承担500元,但企业不是让个人另外给现金来交社保的,而是直接从他本月应得工资中扣除出来的,因此,实际员工当月的工资为500元。
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来申报,收入为500元。至于下个月的补发工资部分,就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来申报个税就可以啦。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