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营业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下列行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经营业、外贸业、餐饮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有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和其他集体工商企业;

(三)联营、联营工商企业;

(四)铁路、民航、邮电等部门和其他事业单位的工商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必要的其他工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