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在运营时为了更多的运营资金,会用股权质押的形式来换取一些资金,而很多人也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存在着这些债务的情况下,公司如果有变更公司名称的需求可以操作吗?毕竟公司签订合同时用的是原公司名称。今天就带大家看一下,公司股份质押期间可以变更公司名称吗?
变更公司名称时确实是进行了法人变更,但是法人主体没有灭失也没有改变,只是变更公司名称并不会影响到公司股权质押,不管是债务、债权还是劳务合同,在变更公司名称或者说变更公司任何信息后,都不会有任何影响(破产申请除外),该承担的责任还是要完整承担的。
所以一些不管是购买股票还是接受股权质押的公司、自然人,都不用害怕债务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因为对自己的股票、权利等没有任何影响,哪怕签订合同时盖章为原公司名称,也不存在任何影响。
而且,根据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也就是说这些进行股权质押的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申请,是合法合规的不存在任何漏洞。
以上就是公司股权质押期间是否可以变更公司名称的详解,有什么其他问题或者想与盛世领航合作的,可以联系我们的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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