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3年1月1日起,企业营业执照不再需要年审,不再提交公开的年度报告。公开提交年报的方法如下:

(1)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点击“企业信息”。

(3)选择登录企业的注册地。输入企业联络人账号,输入验证码即可登录。

(4)点击按钮,填写年度报告。填写信息前,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并确认。

(5)按左侧所列顺序填写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

(6)企业没有的信息可以选择不填写,有的信息可以选择不公示。

(7)填写完表格后,点击“提交发布”按钮提交年度报告。

法律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检的通知》(2028号)。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据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自203年1日起,停止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等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进行年检。

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本年度设立登记的企业,应当从下一年开始报送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