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惩罚对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管制或是管制,情节尤其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罚金。下述情形属于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非法收入在3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两个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金额在3万元以上或非法收入在2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下述情节尤其严重:

(一)非法经营额在25万元以上或是非法所得额在15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两个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金额在15万元以上或非法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法定最高刑期为七年,广东登丰律师事务所郑泽超律师办理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中有许多最终被判缓刑。

法律规定。

第2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3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者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同一种商标。如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处以罚款。

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了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第一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者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刑法第2133条规定,情节严重,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以罚款

(一)非法经营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收入在3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两个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金额在3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20000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2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额在25万元以上或是非法所得额在15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两个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金额在15万元以上或非法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