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是企业发展的必须品,所以企业很需要一个商标来表示自己的“身份”;因而出现了企业商标购买事件,有买卖就会有风险,企业在购买商标过程中有三点一定要注意:
在商标转让流程中的签字、盖章、做登记是保障,一定不能少。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时使用);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5、南昌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在购买商标的期间,不是做好这几项就能防止风险的,买方也要做好下列审核确认工作:
1、要确认商标所有者是否还存在?商标所在企业是否已经注销?如果是个人,个人是否已经死亡。
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已满一年,那商标的所有权便消失了,这样的商标是不能购买的。
因此,转让中所作的声明公证便是确认所有人是否还存在的最好方法。
2、确认商标的状态和商标所处的注册阶段。
有些商标是在初审公告期、公众异议期、复审期间等,会严重影响商标受让后的价值评估。
商标注册公司一般不建议购买这样的商标,因为这种状态的商标不能保证能够成功转让到买方名下,或者说将会处于权利不稳定状态。
但是,如果买方看中了该商标,商标代理人也会根据情况进行建议,价格也会有所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建议。
商标的状态可在国家工商局企服快车官方网站上查询。
购买商标最好上专业的商标转让网站。
3、确认商标是否许可他人?是否被质押?这些情况最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确认商标在转让之前是否已经许可他人使用,并且时间尚未到期,或商标在转让前已经被质押抵债或已经被转让。
被告作为商标权的涉嫌侵犯者除了应当及时提交法庭相反的维权证据外,南昌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在法庭中应格外关注原告证据的逻辑严密性,取证程序的合规性,损失诉请的合理性。
下面将介绍如何质证原告证据:
1、原告证据的逻辑性问题从原告证据与案件本身的关联程度出发质证原告证据。
例如原告所诉商标的注册证分类与被告经营商品或服务的相关程度。
原告商标图样与被告商标图样的相似度。
再如原告为商标授权许可人的,原始商标注册证书材料是否向法庭提交。
2、取证程序原告取证程序是否进行了相关公证,公证内容与涉案商标的关联程度。
公证程序自身是否具有唯一指向性。
3、质证知名度原告是否就知名度事项举证,知名度的证据是否足以构成其具有一定知名度。
知名度商标涉及的产品范围。
4、损失问题原告是否实际造成了经济损失。
被告可以考虑在开庭前调取原告的工商审计报告,税务纳税数据材料以证明原告损失是否实际发生以及发生程度。
最后,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涉及名誉纠纷的,原告名誉是否因被告的行为发生了减损很重要。
没有损失很难被法院支持。
原告一般同时会要求被告在某些重大媒体上道歉。
被告除了提出损失有无的问题之外,还应当根据原告名誉减损可能涉及的范围,就原告所述媒体的发行范围提出意见,对于发行范围重叠的,显然属于重复道歉,发行范围超过影响范围的,属于原告有广告之嫌,以上均不应被法庭支持。
商标获得的方式有多种,可以进行正常的南昌商标注册办理流程,商标名称查询,准备材料提交申请,三天左右下达回执单,经过一个月的形式审查期下达受理通知书,六个月的实质审查期,三个月的公告期(也称异议期),最后下证就可以了,这是最常用的商标获得方法,收费方式是根据一标一类收费的。
还有一种获得方式是通过商标交易购买到一个商标的,流程呢,和注册商标类似,需要转让双方达成协议,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受理,审核,公告,核发转让证明,最后重新下达注册证书。
这是最直接快捷的获得方式,那购买一个商标多少前呢,是根据什么收费的呢,价格是的话,肯定要比注册商标贵的多,也是根据一标一类收费的。
这两种即能获得获得使用权,还能获得所有权,并且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还有一种就是商标授权,经过商标所有人授权而获得商标使用权,但是没有所有权,商标始终不是自己的,容易失去自己的打造出来的品牌。
撤三答辩通知书是直接寄给商标权利人的,如果你没有收到法律文书的话,就会错过答辩期。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使用是撤三条款的核心所在。
使用的具体证据和材料包括:
一、包含完整商标、能够与具体商品联系的广告宣传资料。
比如能确认时间的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的广告实样;与广告公司或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广告合同或其开具的发票;能确认时间的店堂、灯箱、户外广告的照片;与商标印制企业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合同或者开具的发票等。
二、经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包含完整商标和使用时间的服务场所、服务招牌、服务工具、服务用品、商业交易文书、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中所体现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的一致性,以及证据的形成时间等问题,确保使用证据的有效性,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商标不被撤三。
四、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正当理由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可观情况。
一般指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情况。
政府政策限制。
由于政策的限定,有些特定的商品生产销售无法进行,或无法获得审批,商标不使用也属于正当理由。
破产清算。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不能再进行生产经营,因为无法正常使用。
我司提醒您:商标撤三是后果很严重的行为,若不认真应对,你注册甚至使用多年的商标会以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请大家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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