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备案尤其是备案信息的公开有助于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作出恰当的投资决策,防止欺诈和不实宣传,但个别不法经营者假以商务部特许品牌备案信息公开所产生的公信力,蒙蔽公众及工商行政执法机关,暗行商标侵权之实,造成严重的侵权后果。
首先的特许经营一般为规模化的经营方式,特许经营中特许品牌的被许可人所开展的商业经营活动可能分布在全国的众多地域。
故,如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经营进行商标侵权无疑会使得侵犯行为具有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这不仅严重损害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增大商标权人的维权成本及维权难度,而且会在较广的范围内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使得为数众多的消费群体的消费利益得不到保障,进而有害于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
其次,就商标维权而言,通过向工商行政机关进行侵权举报是重要的维权方式,也是较为快捷的、低成本的维权方式,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品牌进行侵权后,在面对商标权人的维权时,尤其在面对工商部门的侵权调查时,往往以其特许品牌已通过商务部备案且具有合法权利基础为由对其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掩饰,以期达到蒙蔽工商行政机关,规避行政处罚的目的,由于特许品牌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隐晦性且其权利基础具有形式合法性,且公众大多不了解特许品牌仅是备案性质,工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往往也难以直接判断特许品牌的性质及其背后的权利基础是否合法,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地对利用特许品牌进行商标侵权这一新型违法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理,进而使得商标权人通过工商机关进行维权具有了相当的障碍,而不得不选择成本更高、时间跨度更长的诉讼维权,这不仅增大了商标权人的维权难度及维权成本,重要的是不利于更加有效、及时地制止侵权行为。
再次,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品牌进行商标侵权,扰乱了正常的商业秩序,破坏了特许经营管理体系,减损了政府备案信息公开的公信力,笔者认为此种侵权行为应该得到商务部门,尤其是特许经营管理部门的重视。
综上,本文对部分不法经营者间接利用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合法权利形式作为外衣,备案特许品牌,进而以特许品牌之名,行商标侵权之实的新型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分析以及探讨,造成这一侵权现象的原因既有不同类型知识产权权利客体间可能存在一致性的原因,又有不法经营者对他人知名商标商誉攀附搭借的主观恶意,同时亦有特许品牌备案体系的不完善之处。
当然,笔者无意于对我国的特许经营备案制度进行指摘,仅希望本文的分析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以及共同的思考,从而使得更多的专业人士能够关注这一较为新型的商标侵权现象,为我国的商标注册特许经营备案制度提供更多的有益的建议,进而压缩不法经营者的侵权空间,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1.转让受让双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转让方或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转让方或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4.转让方的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多人共有的商标需提供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6.已经许可第三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如何正确、规范地使用商标,无限度地发挥商标的价值,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白,商标申请人取得南昌商标注册证,就是拥有商标的所有权,享有多种权利,包括使用权、许可权、垄断权、投资权、转让权、禁止权等。
由于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同一商标中使用同一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
同时,商标权人还应规范商标的使用,了解使用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商标的合理使用,是指商标的实际使用人和注册人应当一致,商标标识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标识一致。
使用范围不得超过批准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范围。
企业名称、地址变更的,必须及时变更商标信息。
因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商标注册人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如果他不改正,就有被撤销的危险。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其价值也在不断增加。
作为商标持有人,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注意在与商标指定用途有关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容易与自己的商标相混淆的商标,警惕商标的侵权行为,防止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同时,要在打擦边球的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
如果错过了异议期限,在他人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就更难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核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后三年内未使用的,可以由他人申请撤销,使他人取得商标及其权利。
因此,商标持有人必须注意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证据,防止非证据的发生。
该商标每次有效期为十年。
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期限延长期。
如果续展不及时,商标也有被撤销的危险。
因此,商标的更新必须及时。
总之,没有什么是一劳永逸的,商标注册也是如此。
商标的不规范使用不仅会失去法律的有效保护,而且会面临被撤销的命运。
如果涉嫌侵犯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将面临诉讼风险。
只有依法规范地使用注册商标,熟悉商标使用的各种注意事项,才能发挥的作用,为持有人创造更多的财富。
什么是文字商标?
文字商标(WORDMARK)是指用汉字及其拼音字母或其他文字、字母组合而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
文字商标是一种主要的商标形式,由于其便于呼叫,大多数企业都会首选文字作为南昌商标注册和使用。
什么是图形商标?
图形商标(FIGUREMARK或DESIGNMARK)是指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
它是商标的一种形式,是指用几何图形或其它事物图案构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
图形商标表现形式可以是物化的具体事物,也可以是扁平化的图标、符号等。
文字商标优缺点
优点:
好的文字商标很容易被消费者记住,形成口碑易于传播。
同时文字商标具有形、音、意,可以直观传达信息,便于称呼。
文字商标的注册成功率也是相当高的,这多亏了文字商标较图形商标在查询时相对容易,提交的文字商标一般都是尽量避免与其他商标相似,所以通过审查的概率相对就较高些。
缺点:
文字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就是固定的文字了,在一些地区可能会抵触或者有偏见又或者很少见过这些文字,例如外国文字商标就很难被当地人记忆和认知,所以文字商标受语言、地域影响蛮大的。
文字商标一是不方便字数很多,二是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想表达的意思怎么是寥寥两三个字就全表达的,所以文字商标在意思传达上可能就有所局限了,表现力欠佳。
图形商标的优缺点
优点:
直观、形象、富有感染力,有助于企业实施差异化的品牌宣传。
相对文字商标不受地域、语言等限制,更利于识别和记忆。
缺点:
相对文字商标不方便称呼和传播。
图形商标在前期查询时难度较大,这就势必导致查询的结果可能存在漏洞,相对文字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就有所降低。
虽说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各有优缺点,但是它们对企业都是必不可少的。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商标。
如果经济支持,我们还是建议两种形式的商标都申请注册,全面保护品牌,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商标纠纷,而且文字和图形商标搭配起来使用会更灵活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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