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黑龙江商标注册取得,并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注册的申请,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被授予提出申请的人。企业使用的产品名称或标识设计不申请商标注册,最致命的危害就是商标使用人将丧失该商标的专用权。
换句话说,企业在使用这个商标的同时无权禁止他人对该商标的使用,此时该商标代表的商品质量和信誉在市场中是没有保障的。另一个危害是,该商标一旦被他人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此前所积累的市场效应及为此作出的努力豆浆付诸东流,这方面的教训不胜枚举。未注册商标的另一个危害,就是未注册的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
若发生侵权,就要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所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不管你本意如何,总是很难避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因此,无论是从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成果的角度,还是从遵守市场秩序的角度,企业及时进行商标注册是非常有必要的。
企业及时注册商标的好处如下:能够保护好自己的市场宣传和品牌投入,防止为他人做嫁衣;自己辛苦使用的产品名称或设计若被他人在先注册商标,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苦心经营的市场,自己也很可能成为商标的侵权方,从而使得损失雪上加霜。商标是消费者眼中企业信誉的载体,及时申请商标注册有利于商品/服务的广告宣传和市场竞争。
注册商标是企业的高价值的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更为直接的经济效益。商标注册人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受国家法律保护。注册商标还有很多附加功能。现代科技不断进步,商品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商品越来越趋向于同一化,加上产品的复杂程度加大,消费者几乎无法对商品的质量进行直接的判断。
由此,消费者开始从对商品的直接性评价转向依靠对商标知名度、美誉度认同的间接性认知,这就使得商品的商标成为了引导消费者了解和选购商品或服务的主要依据。注册商标在很大程度上是企业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保证,无形中更能让消费者放心,从而引导消费者购买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为企业创造长远的利益。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走出国门去世界舞台上展现一番。对于企业来说商标与品牌密不可分,想要走到世界舞台必须要让世界的人们人知道这个企业的品牌。那么注册商标是必不可少的,这其中就包括马德里商标注册。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条件①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②国际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申请人地址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地址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包括颜色完全一致;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在我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自2003年5月,我国商标代理行业全面开放以来,我国的商标代理机构由原来的130余家迅速增加到1500多家,从事商标代理的人数更以数倍计地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并满足了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公众相关知识产权意识日趋增强的需求。
同时,也打破了原有的行业垄断、区域垄断、行政垄断的格局。通过市场竞争,商标代理行业从以简单受理为主的中介代理模式逐渐向咨询、策划、设计、法律服务、维权等多元化的服务模式发展。这种多元化的发展使得需要办理商标事务的企业和个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条件,选择不同服务内容、不同服务层次的商标代理服务机构。
针对当前鱼龙混杂的商标代理市场,如何寻找提供优质商标代理服务的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呢?有关专家建议,如果企业和个人在委托商标代理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所)的商标广告科查询,以便更好地维护企业或个人商标权益。
相关专业人士还建议企业和个人在选择商标代理机构时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一、在委托代理之前,应向当地工商部门咨询核实该商标代理机构是否合法;
二、对该代理机构做一些事前的基本调查,如核对其营业执照、察看其办公场所等;
三、与代理机构签订有关委托代理协议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在付款方面也可以与代理机构签订分期付款协议,先交付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那部分申请费,待结果下来后再付清代理费;
四、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的官方网站,详细查看代理机构的公示情况;
五、可委托办所时间较早、年申请注册量较多的代理所,因为这些机构可信度较高,资质也比较好,能够较好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那么,著作权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呢?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表现为:
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
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
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
著作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它与工业产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出版者对其表演活动、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或版式设计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制度,著作权是一种包含若干特殊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混合权利,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往往涉及其中的人身权。例如,作者将他的作品首次交出版社出版时,不仅是在行使出版权,往往也是行使发表权。
著作权也是一种内容不断发展的权利。在世界各国,著作权包含的内容并不是永远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和使用作品的新技术的不断产生,也在得到不断的发展和补充。总之,作者享有著作权不会影响作品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