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按说是好不容易熬过疫情迎来了春天,然而,随着“十四五规划”的启动实施,专利局加大查处专利非正常申请的“力度”,引发专利从业者的激烈讨论,代理机构与申请人一时不知所措,部分申请人也似有进退维谷的尴尬景象。春天已至,乍暖还寒。
远景而言,大家对国家落实科技创新驱动是有信心的,因此对于知识产权行业的前途相对还是看好,但对于国家所追求的“高质量专利”到底如何理解,依然不得而知。
适逢春江水暖,还是该探究一下高质量专利到底该是怎么样的,评判理据是什么。
关于这一问题,早有业内人士推行以专利生命周期三阶段为依据的检验标准,即:能通过审查、能抵挡无效、能有效维权。貌似堂皇,但以通过审查为维度容易造成对专利质量的妥协式封顶,而真的专利权,恰恰天生就注定了其挑战审查权威的命运;至于无效和维权的两个维度,往往无现实可操作性。因此,这个标准恐怕流于理想化。
对此,笔者试以多年服务经验的认知为据,分享对于专利质量的一些个人理解:
专利是多方协作孕育的产物
我们去市场买个手机,看好后想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干净利落。手机好不好,一用便知,甚至电商平台看一下配置,也就对它的质量有个概念了。手机质量是否靠谱,基本上信任厂商与价格即可,原因就在于厂商一手包办了手机生产的全过程。
专利的生产和交付与买手机不同:发明人负责产出专利创新点和专利交底书,企业代理人负责专利挖掘、专利创新点的优胜劣汰以及专利申请文件的把关,机构代理人负责形成专利申请文件,审查员负责审查专利申请在何种保护范围之内授权。
发明人、企业代理人、机构代理人、审查员四方之间,构建了一条专利权生产链条,链条中的各方互相协作和博弈,最终才能孕育出一件授权的专利。因此,专利是一种需要多方参与生产的服务商品,其交付过程包括多个阶段的多种产出,时间漫长,而考验多多。
服务商品与有形商品之间的这种差别,决定了专利质量的管控工作确属不易,特别是对机构和企业的内外部管理能力都提出了严肃的挑战。提升专利质量管理水平,迷信链条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是不够的,迷信单独任何一个岗位的人才也是偏颇的,必须有这个基本认知。专利质量管理需要建立起链条意识,避免让链条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独占封顶专利质量的天花板的垄断权。
谁负责封顶专利质量的天花板
不妨思考一个问题:找个零经验的机构代理人,再找个五年经验的企业代理人,配合撰写出一件专利,所产出的专利就必定等于五年经验代理人产出的质量吗?这个问题大家已经深有体会,相信都能得出否定的答案。
再换个问题:找个五年经验的机构代理人,再找个五年经验的企业代理人,配合撰写出一件专利,所产出的专利就必定等于十年经验代理人产出的质量吗?当然也不是。因为专利质量不是简单的数学叠加。
再换个问题:相互配合的两名代理人,一名十年经验,一名五年经验,所得专利就必定是十年经验代理人产出的质量吗?答案也是否定的。因为两名代理人对同一问题的理解可能不同,可能同心合力,也可能互相掣肘,最终强势企服快车胜出,且往往被折衷。
再换个问题:找个十年经验的机构背景的作为负责审核的企业代理人,找个三年经验的审查背景的作为负责审核的企业代理人,再找个五年经验的机构代理人,配合撰写出一件专利,所产出的专利就能至少相当于五年经验代理人产出的质量吗?答案还是不一定。取决于人怎么用,取决于谁与谁的合力实际负责专利质量的封顶。
可见,专利质量不是简单的数学换算,而是各取所长有机配合的结果,简单以某一环节对个案专利质量盖天花板,并非最好的办法。
有些石头未必好抱
经济学家薛兆丰曾经提出过一个观点,说申请专利就像在捡打架用的石头,深得大家认同。稍微展开一下,石头有企服快车小,有粗有细,不能要求每颗石头都是大石头,也不能把石头都捡成了沙子。
一些申请人有个误区,都希望自己的每件专利都是一颗颗粗大的石头,部分代理机构也希望投其所好,正好通过标准化撰写专利实现规模化量产以提高边际效益,于是有人从《审查指南》中抓来一些具体规定,制定条条框框,奉为圣经,力求每件专利都满足其中条款。且不说其审核条款是否充分考虑了各种应变因素、技巧埋伏、欲扬先抑等,姑且先理解其本身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实施时触发的各种成本是各方未必允许的,各种变化情形也未必能标准化适用。
捡石头的过程中,即使真能捡到个别大石头,有些石头太粗壮了,国之利器不轻易示人,要用的时候未必能抱得起来。打仗的时候还要讲究用法,大石头放在高山上,滚下来才好砸死人。要是放在平地,没了势能,你抱得费劲,也抛不远。反而不大不小的石头无论居高临下还是临渊结网时,丢起来快准狠,因此对于专利质量管理,难以厚此薄彼,更不宜一概而论。
石头太多,总有些次品,也占用仓储成本,也是常理,时常勤拂拭就好,无论做什么事,合理的容错成本是要的。
可见,由于专利作为一种工具,其有机集合本身也有一加一大于二的作用,因此,专利质量管理过程中,适宜有意识地部署一个弹性空间,一个个的石头,环肥燕瘦全都可以有,一三五用一批,二四六用一批,周日好休息。
追求专利质量需要有系统思维
专利不是一纸证书,证书不过是专利权的载体。专利不是一个又一个孤立的技术点,专利应该是配合企业在市场中攻城略地所需的一系列组合工具,在这个层面上看专利质量问题,或许更会豁然开朗。
在这个层面上看问题,就要求不能孤立地看待每一件专利,而要以整体的专利质量来作为申请人的追求。因为每一件专利中的技术方案都是其所属产品系列专利布局中的一个关联点,这个关联点与背景技术和前景技术之间有时间上的纵向关系,与产品的其他部件之间又有空间上的连接关系,这个关联点的部署,必定服务于企业的经营战略中的某一具体方面,例如作为标准必要专利、作为宣传广告之用、作为维权积累之用等。不同的作用将影响出不同的专利申请策略,影响到专利质量标准的综合权衡。关联点这一特质,自然也要求参与专利生产的各方必须长期、深入、系统地了解与技术方案所属产品相关的系列知识,而非局限于技术方案本身,而应考虑专利质量的方方面面。
在这个层面上看问题,就要求要管理好专利生产链条中各个环节的沟通配合,使各个环节的负责人之间信息对称透明,彼此互相尊重对方对问题的理解,既充分利用弹性空间,又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共同产出最佳的服务商品。沟通配合,彼此间要有一种谦逊谅解的态度。可以理解,如果你能够向正在为你拉伸的教练善意坦诚地反馈自身的感受,请其调节力度,自然更有希望体会到更加微妙的舒适感,痛,并快乐着。
在这个层面上看问题,还要求要在申请企业、代理机构选贤任能方面改变传统批量生产专利的工厂化思维,转而突出专利代理师在“师”方面的作用,追求专利代理人的个性化长期深入服务。“专利代理人”刚升级为“专利代理师”不久,“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格物致知,知无不言,言之有理,理出有据,自可信任。专利代理师,无论是企业的,还是机构的,都应建立起服务链条意识与系统布局思维,争取丰富自身关于答审、无效、诉讼、商业的经验,服务于企业的专利申请。
春天既然来了,寒气自然慢慢消散。“十四五规划”已经启动,知识产权重回专业化路线,业者任重道远,然则上下求索,假以时日,道不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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