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这是刑法对专利犯罪的唯一规定,而且没有明确界定“假冒他人专利”的含义。
假冒专利行为会构成犯罪的行为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等,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假冒行为;
(2)被假冒的必须是他人已经取得的、实际存在的专利;
(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是故意行为。
在哪些情况下假冒专利行为会构成犯罪?
假冒他人专利,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值得指出,这里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存储、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时间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存储、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被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此外,多次实施侵犯专利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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