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实践中,许多企业缺乏判断产品是否侵权的专业经验,导致专利诉讼中的损失。企服快车专利认为,企业最常问的问题有两个。他们是:
问题1:公司的产品已经申请了多项专利保护,但现在我们发现我们竞争对手的产品与我们的非常相似。我们如何确定他们是否侵权?
问题2:在新产品推出之前,公司非常担心产品侵权,影响销量,甚至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以上两个问题都与专利侵权的认定有关。因此,在判断专利侵权行为之前,必须先了解什么样的行为会侵犯专利权。
专利,是指发明专利的发起人享有的受保护的专有权益。可以简单理解为,专利权人利用“专利”在土地上竞相追逐,以保护自己的某一部分权利随时不被他人使用;如果他想使用专利,他必须支付专利许可费或以其他利益代替。
这是专利保护的范围。
在司法实践中,专利保护的范围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权利要求书为准,说明书可以起到解释权利要求书的作用。如果发明创造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完成的,权利要求必须包含现有技术。此时,专利法保护了一个由现有技术和特征组成的完整方案。因此,在确认是否构成侵权时,应当以整个债权为比较对象,而不是把债权的显著特征拿出来进行比较,研究它们之间的区别。
举个简单的例子,a发明了一种叫做“杯子”的产品,并成功申请了专利。其专利权要求相对简单,只有一项权利要求,即杯身和杯柄。然而,该专利在市场上反响良好,取得了良好的回报。
后来,B发现“杯子”没有盖子就不卫生了,于是在原有工艺的基础上增加了“杯盖”的特色,成为新产品“有盖杯子”。此时,B可以为新改进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保护,但如果要生产和销售“有盖杯子”,必须得到a的授权,否则就是侵权。
此时,有些人可能会有疑虑。B专利申请的意义是什么?首先,B可以与a达成战略合作,双方交叉授权对方的专利,双方可以生产“杯盖杯”,实现互利共赢;B可以将该专利授权给a使用,并最终收取一定的专利许可费;也可以转让所有专利,并收取一定的专利转让费。
以上是专利保护机制。其次,我们要理解专利侵权的判断原则。一般来说,具体专利侵权的认定应当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全覆盖原则一、全覆盖原则
是指产品或者方法的技术特征(以下简称涉嫌侵权)与在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的基础上,或者在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加上其他一些技术特征,可以认定侵权行为。
二、等价原则
等价原则是指虽然被指控侵权客体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所有必要的技术特征不同,但如果这种差异不是实质性的,前者仅通过与后者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和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需要具备可以与创造性劳动相联系的特征,即等同特征,仍然可以认定为侵权。
三、禁反言原则
是指自技术方案公开之日起,无论是在权利成立过程中,还是在权利成立后的权利维护和侵权诉讼中,禁止对其内容作出相互矛盾的解释;狭义的
四、禁止反言原则
解释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在专利权的核准、撤销或者无效过程中的人为确认,法院适用等同原则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当禁止专利权人限制或者排除保护范围,排除或者放弃的内容应当包括在专利保护范围内。
五、捐赠原则大致可以理解为
如果某一设备需要保护,但从专利表面上看明显的其他设备不需要保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不需要保护的设备是捐赠给公众的,除非及时要求重新发放,并证明未能保护其他设备是由于疏忽、事故或错误造成的。
优先使用权原则源于法律公平原则。
以上是专利侵权认定的五项原则。掌握了以上原则,我们就能处理大部分侵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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