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的保护期是 10 年。
获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申请阶段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审查阶段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
同时,审查员会针对实用新型的新颖性、专利是否属于保护的客体做进一步审查,如果不符合新型性,或者不符合专利保护的客体,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文件克服了补正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内容后,符合专利法的要求,那么授予专利权,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
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目前的专利证书均是电子版证书,专利权利人可以自行打印使用,其法律效力完全等同于之前的纸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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