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申请的时候,会有一个专利申请日,其实这个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自己的专利申请日已经确定了,但是又想更改那该怎么办呢?企服快车小编给您解答。
一、哪种情况下可以变更专利申请日
1、申请人本人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附图进行审查发现说明书中有文字说明,但未提交、少提交或者未提交的,可以自行补交。或者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提交附图。按照规定提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终提交日为申请日。申请日变更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
2、邮戳不清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或者申请人认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确定的申请日有错误的,可以提供登记收据或者发出申请文件并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更正的其他证据。经核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变更申请日。
二、专利申请日如何变更
1、提出申请
(一)自专利申请文件提出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
(二)附有邮局发给的受理专利申请文件的有效发件日期证明。证书中显示的注册号与请求中记录的注册号相同。
2、准予更正
准予变更的,作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一式两份,副本送交申请人,正本存档,并修改有关数据;不予变更的,对此更正申请日的请求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通过本文学习,我们知道申请日一旦确定后,就不能随便更改,当然特殊情况除外。如果有商标注册、专利申请需要,请百度搜索“企服快车知识产权”。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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