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 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 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这里包括了三层 含义:
一是企业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技术方向,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规定的范围;
二是具有持续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将成为高企的必备条件;
三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与自身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密切相关。
没有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单纯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认证,不能被认定为高企。
企业销售收入规模小能否申报高企?
《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中,有两点考核内容涉及申报企业的销售收入:
(1)财务的销售收入增长率,由财务专家选 取企业的销售收入增长率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
(2)高 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申报上年度总收入的60%以上。综上,规模较小的企业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就可以申报。
外商投资企业能否申报高企?
《认定办法》规定,申报企业应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因此,无内外资限制。
母公司是高企,子公司是否还需要单独申请?
高企必须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是两个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子公司必须单独申请高企认定,否则不能享受高企相关优惠政策。
什么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工作指引》所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在具体认定时,专家将根据以上定义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进行界定。
研究开发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指引》规定,研究开发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 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完善财务制度,建立研究开发费用支 出辅助帐,认真对每个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费用登记,并以此为基 础归集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情况。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包括哪些?
《工作指引》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与委托境内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和地区(含港澳台)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受托研发的境外个人是指外籍(含港澳台)个人。
什么是研究开发活动?
《工作指引》规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 (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 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 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企业应按照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填写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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