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查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入手,根据对内部控制评审的结果,确定实质性测试的审查范围、数量和重点,根据检查结果形成审计意见和结论。
审计目标: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审计方法:运用制度基础审计模式需要大量采用抽查方法。抽查测试中工作量的大小、样本容量的确定以及抽样方法的选择等,是以内部控制系统的强弱以及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检查和评价为基础的。
优点:根据内部控制的测评结果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深度,这种取证模式较好地适应了审计环境和审计目标的变化,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减少了审计取证的盲目性,降低了审计风险。
缺点:
1.工作效率的改进不明显。
2.由于不同被审计单位的差异,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整体评价缺少统一的标准。
3.内部控制的可依赖程度与实质性测试所需要的检查工作之间缺乏量化关系。
4.被审计单位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如果其管理人员由于种种原因有意不予执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也难以保障。
5.不能直接解决全部审计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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