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NO.1 我单位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现收到去年的出口退税款,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另收到科技部门的款项为专款专用,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答企服快车123-小税:
1、贵公司取得的2007年度的出口退税款应并入取得年度计算,但是由于2008年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对出口退税款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未作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根据以上文件规定,如果贵公司能够提供政府部门的拨付证明,或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的文件,则可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大家如果对以上财税圈朋友们的问题有更好的答案,也可以在评论区我们一起讨论!http://www.jieshuiwang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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