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企服快车123-小税:你单位因搬迁发生的财产损失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由该级政府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审批。
但是,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要符合《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依据下列证据认定财产损失:
(一)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决定文件及法律政策依据。
(二)专业技术部门或中介机构鉴定证明。
(三)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可见,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因政府规划搬迁发生的财产损失允许税前扣除。
大家如果对以上财税圈朋友们的问题有更好的答案,也可以在评论区我们一起讨论!http://www.jieshuiwang123.com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