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继2016年率先在广东开通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远程审理工作之后的又一次新的尝试,也是全国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巡回审理并在当地作出审查决定的第一案。

什么是口审?

口审,是发明诉讼中的一种方式。

无效方和被无效方在法庭上口头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自己专利有效的理由。

具体的来说是无效方向被无效方提出要无效其专利,而启动无效诉讼程序。

被无效方则做出答辩的行为,该行为是通过双方代表在法庭陈述辩论来实现的。

口审的流程

口审的建议

1.准备充分最关键

这里的准备包括技术方案、案卷材料以及无效理由等各个方面,应做到对关键点了然于胸,在合议组询问时能迅速答复。

例如,针对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说明书中的一些重要之处应事先予以标注。

2.评述方式要明晰

口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明确无效理由及证据组合方式。

有的复杂案件,权利要求数量多、证据多、证据的组合方式也多,当事人需要思路明晰,用严密的推理红线穿珠,将证据贯穿起来。

这样在当庭对各种评述方式一一说明时,不容易因疏忽产生遗漏。

3.重点理由要突出

特别是对于无效请求人企服快车,一般而言,为了达到实现无效的目的,在提出请求时往往会将各种可能的理由一一列出,即使某些理由己方也认为比较牵强。

这种广撒网的策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无疑是正确的。

但是口审时间有限,合议组成员的精力也有限,作为请求人,应做到突出重点,而不是简单地重复无效请求书的内容。

对于一些事实比较清楚或不太重要的无效理由,可以不做过多发挥,口头表示坚持书面意见即可。

4.技术讲解需重视

针对某些比较复杂的技术,合议组可能会要求专利权人方进行简要说明。

如果能够由对技术和法律都比较熟悉的代理人来结合权利要求进行讲解,并在必要的情况下配合以多媒体手段,例如PPT或视频演示,将非常有助于合议组对于技术方案的理解。

这里,发明人亲自讲解有的时候并不一定是最合适的,因为其虽然对技术非常了解,但往往容易陷于细节中,而不能针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更重要的是,发明人如果说明不当,有可能被对方抓住漏洞,例如把某些没记载在权利要求中的特征解释成为必要技术特征,反而造成被动。

5.提交证据多几份

如果需要当庭提交公知常识性证据,最好至少准备5份,以保证对方当事人、合议组甚至记录案件的书记员都人手一份。

这样可以让当事人结合新证据所发表的意见更好地被所有的合议组成员听取。

书记员负责记录案件,如果其手中有证据,也能更好地进行记录。

6.陈述观点看对象

口审的目的是双方当事人向合议组陈述各自的理由,以便于合议组充分调查案情。

因此,无论专利权人还是无效请求人陈述的对象都应该是合议组,以充分地、重点突出地向合议组陈述己方观点为首要目的。

试图去说服对方当事人,这是口审中的一大忌,企服快车面有可能导致双方情绪激化、场面失控,另企服快车面也不利于合议组去了解案情、理清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