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侵权行为是否由行为人本身的行为造成,将专利侵权行为划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
直接侵权行为
1.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产品专利的侵权行为
指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等行为。
2.对于方法专利的侵权行为
指对其专利方法的使用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若不是直接用专利方法所获得的产品,则不属于此例。
3.对于外观设计专利
指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这里的“产品”仅指申请外观设计时所指定的产品。
4.直接侵权包括所谓的善意侵权
指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销售或者许诺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现行《专利法》认为其是一种“免除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即使用、销售或者许诺销售他人专利的,若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停止其侵权行为。
间接侵权行为
现行《专利法》只规定了对专利直接侵权行为的法律制裁,没有对专利间接侵权行为加以规定。司法实践中有些专利纠纷案件已经作出认定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判决。
间接侵权是指鼓励或诱使他人实施侵害专利权的行为,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构成专利侵权。其常见的形态有: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出售专门用于专利产品的关键部件或者专门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设备或材料;
2.未经专利权人授权人委托,擅自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
间接侵权促使和导致了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专利侵权行为人有过错,对专利权人造成了损害,与直接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间接侵权一般应以直接侵权的发生为前提条件,在没有直接侵权行为发生的情况下,不存在间接侵权,专利侵权或者只有确定了直接侵权的事实后,才能确认间接侵权。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间接侵权往往被认定为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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