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后,当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商专知识产权提醒,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即主体不变。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那么申请商标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文件呢?
1.个人名义变更: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港澳台及其他外国个人名义申请人只需要身份证或护照),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公司名义变更:提供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含业务范围,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人是企业的,申请商标变更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申请商标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外国企业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2.《变更申请书》,有四种格式:《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3.《代理委托书》/《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如商专知识产权,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专知识产权代理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申请商标变更申请书。
4.申请文件为外文的,申请商标变更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商专知识产权表示,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申请商标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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