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有效使用期限是十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这段期间没有这样做,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公告续展商标。另外,需要续展商标的,还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才能续展商标:

商标续展申请书、加盖印章或签字的申请人主体资格确认文件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我们还需要准备一份由权威翻译机构签署的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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